新英格兰理工学院
第四章贷款行为准则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NEIT)致力于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关于学生贷款的最佳信息和处理替代方案。为了支持这一点,并努力排除新英格兰理工学院官员、员工或代理人与教育贷款贷款人之间的任何感知到的或实际的利益冲突,新英格兰理工学院采用了以下行为准则: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参与与任何贷款人的任何收入分享安排。

•NEIT不应与任何贷款人达成任何收入分享安排。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允许任何在经济援助办公室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教育贷款管理的学校官员、员工或代理人接受任何贷款人、担保人或服务机构提供的超过名义价值的礼物。

•在NEIT财务援助办公室工作的NEIT官员或员工,或其他与教育贷款有关的人员,或与教育贷款有关的代理人,不得向贷款人、担保人或教育贷款服务人员索取或接受任何礼物。术语“礼物”是指任何小费、恩惠、折扣、娱乐、款待、贷款或其他货币价值超过最低限额的物品。该术语包括服务、交通、住宿或膳食的礼物,无论是以实物提供的,通过购买门票、提前付款或在费用发生后偿还。

“礼物”一词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I)与贷款、违约规避、违约预防或金融知识相关问题的标准材料、活动或计划,如小册子、研讨会或培训。“(II)提供给机构官员或雇员或代理人的食品、茶点、培训或信息材料,作为旨在改善贷款人、担保人或NEIT教育贷款服务者服务的培训课程的组成部分,如果此类培训有助于官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专业发展。“(III)优惠条款、条件和向NEIT雇用的学生提供教育贷款的借款人福利,如果这些条款、条件或福利与提供给NEIT所有学生的条款、条件或福利相当。(IV)向借款人提供出入境咨询服务,以履行NEIT在第485条(b)和(l)小节中要求的出入境咨询责任,只要“(aa) NEIT的工作人员能够控制咨询(无论是亲自进行还是通过电子功能);而且“(bb)这种咨询不会促进任何特定贷款人的产品或服务。“(五)教育贷款的出借人、担保人或担保人向某一机构作出的与教育贷款无关的慈善捐助,或任何出借人、担保人或担保人作出的非为换取与教育贷款有关的利益而作出的捐赠。“(六)由国家管理或代表国家管理的国家教育补助金、奖学金或财政援助基金。

如果“(I)该礼物是在该官员、雇员或代理人知情并默许的情况下赠送的;以及“(II)该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有理由相信该礼物是由于该官员、雇员或代理人的官方职位而赠送的。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允许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的学校是用于财政援助办公室或否则参与管理的教育贷款接受任何费用,付款或其他经济利益(包括股票购买期权)从银行或银行的附属赔偿任何类型的咨询安排或合同向银行提供服务或代表相关银行教育贷款。

•受雇于NEIT财务援助办公室或其他与教育贷款有关的责任人员或雇员,或与教育贷款有关的责任代理人,不得从任何贷款人或任何贷款人的关联公司接受任何费用,付款,或其他经济利益(包括购买股票的机会),作为向贷款人或代表贷款人提供与教育贷款有关的服务的任何类型的咨询安排或其他合同的补偿。

本款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为禁止“(i)不在NEIT财务援助办公室工作且在其他方面不承担教育贷款责任的NEIT管理人员或雇员,或不承担教育贷款责任的代理人,在贷款人、担保人或教育贷款服务机构的董事会中履行有偿或无偿服务;”(ii)的官员或雇员NEIT不是受雇于NEIT财政援助办公室但是谁有责任对教育贷款由于NEIT职位,或代理有责任教育贷款,从对董事会进行有偿或无偿服务的银行担保,或教育服务机构贷款,如果NEIT书面的利益冲突政策明确提出,官员,雇员,或代理人必须回避参与NEIT董事会有关教育贷款的任何决定;(iii)如果NEIT有书面的利益冲突政策,要求董事会成员或受托人必须回避NEIT有关教育贷款的任何决定,则教育贷款贷款人、担保人或服务机构的官员、雇员或承包商不得担任董事会成员或机构受托人。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允许受雇于经济援助办公室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教育贷款管理的学校的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接受贷款人、担保人或贷款人和/或担保人的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以换取在由贷款人、贷款人和/或担保人建立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会或其他小组的服务。新英格兰理工学院允许合理报销与贷款人、担保人或贷款人和/或担保人团体参与此类董事会、委员会或团体有关的费用。
(见上图)。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会通过经济援助包装或任何其他方式将贷款人分配给任何首次借款人。

•NEIT不得“(A)对于任何首次借款人,通过奖励包装或其他方法,将借款人的贷款分配给特定贷款人;“(B)根据借款人选择的特定贷款人或担保机构拒绝认证或延迟认证任何贷款。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承认借款人有权选择任何贷款人来资助他/她的教育。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会根据借款人对贷款人和/或担保人的选择拒绝认证或以其他方式拒绝或延迟认证贷款。
(见上图)。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会要求或接受任何贷款人提供的用于学生私人教育贷款的任何资金,以换取向贷款人提供特定数量或数量的标题IV贷款,或标题IV贷款的优先贷款人安排。

•NEIT不得要求或接受任何贷款人提供用于私人教育贷款的资金(如《贷款真相法》第140条所定义),包括机会池贷款的资金,以换取NEIT提供有关向贷款人提供-“(i)在本标题下发放、保险或担保的特定数量的贷款;“(二)贷款的特定贷款额;或“(iii)此类贷款的优先贷款人安排。

•新英格兰理工学院不要求或接受呼叫中心或财务援助办公室人员配备方面的任何帮助。

•NEIT不应要求或接受任何贷款人在呼叫中心人员配备或财务援助办公室人员配备方面的任何帮助。这不应被解释为禁止NEIT请求或接受贷款人有关“(i)财务援助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培训;“向借款人提供教育咨询材料、金融知识材料或债务管理材料,但此类材料须向借款人披露协助编制或提供此类材料的任何贷款人的身份;(iii)短期、非经常性的人员配备服务,在紧急情况下协助NEIT执行与财政援助相关的职能,包括州宣布或联邦宣布的自然灾害,联邦宣布的国家灾害,以及部长确定的其他地方性灾害和紧急情况。

•在NEIT财务援助办公室工作的任何员工,或在教育贷款或其他NEIT学生经济援助方面负有其他责任的员工,以及在贷方、担保人或贷方或担保人团体建立的咨询委员会、委员会或团体中任职的员工,均禁止从贷方、担保人或贷方或担保人团体中接受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但雇员在该顾问委员会、委员会或团体服务期间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可获补偿。

该代码将定期评估并由NEIT强制执行。NEIT的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人违反本守则的任何部分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终止雇佣(如有必要)。

•NEIT应管理和执行本守则,至少要求每年将本守则的规定告知机构的所有管理人员、员工和负责此类贷款的代理人。NEIT的任何官员、雇员或代理人违反本守则的任何部分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终止雇佣(如有必要)。